【国旗下的讲话】安全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

  • 团旗飘扬|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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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3月25日,就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学生欺凌”的话题。近日,一桩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恶性案件被侦破,案情经过可以用“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来形容。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合伙霸凌一名同学,随后还将这名同学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

受害者家属认为,自己的孩子生前可能就长期遭受这些同学的欺凌。同样,山东临沂多名男孩对另外一名男孩拳打脚踢、辱骂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

同学们,看到这些你是否也会感到触目惊心,然而现实中的我们身边肯定还有未被揭露的学生欺凌事件。那么,到底什么是学生欺凌,怎样识别学生欺凌,哪些行为是学生欺凌呢?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含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将学生欺凌概括为以下5类行为: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欺凌识别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一、发生在学生之间;二、双方不对等,一方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另一方处于弱势;三、优势一方的行为是蓄意或带有恶意的;四、弱势一方的身体财产或心理受到损害。

同学们,学生欺凌绝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施暴者虽然也是未成年人,但是构成违法犯罪的,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那些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将被依法惩处。

当我们认识学生欺凌,首先应明白欺凌他人要承担的后果,要与同学友好相处,坚决不做施暴者。其次遭遇欺凌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可信任的成年人,必要时还可报警求助。遭遇欺凌要学会机智与勇敢,沉默、忍让与报复都是错误的应对方式。

除了校园欺凌方面,作为学生也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要求,安全要求很多,具体怎么做,我给大家提以下几条建议:

一、不违纪违规。每一条规矩,都是经验和无数教训的总结,甚至有的付出了血的代价。比如不准带手机入校园、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等,遵守实验课作规程、对抗性体育课要求等。

二、不抽烟。吸烟可导致心血管系统疾患,常见的就是肺癌。同时电子烟也纳入香烟管理范畴,因为电子烟也会上瘾,也含有尼古丁。

三、不骑平衡车、摩托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骑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好头盔,且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四、不爬围墙外出。学校周围都有围墙,而且我们学校围栏上都装了铁丝网、有铁刺。

五、不买外卖。食品安全也是很常见的安全,吃了不健康的食品,轻则肠胃炎,重则食物中毒。外卖食品一般缺乏市场安全监管,食材、加工等没有安全保障。

六、不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和明火。宿舍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违禁电器、抽烟等是引发火灾的重要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则后果非常严重。

七、不打架。动手动脚伤感情,动刀、动器具致人伤亡,则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都知道,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希望同学们知危险,会避险,将安全要求牢记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