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书香校园|2019-11-11
  • 作者: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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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各会员:

为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全面提高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学术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对象

从事语言文字教学、管理及科研工作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他人员。

二、论文参评范围

1. 语言教学;2. 汉字教学;3.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4. 语言文字使用管理;5. 语言文字测试;6. 语言文字艺术;7.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8.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9. 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10. 语言资源保护工作;11.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抽查工作;12. 语言文字信息化;13. 汉字书写大赛;14. 汉文化推广;15. 有声数据库建设;16. 构建和谐语文生活;17. 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工作;18. 经典诗文诵读活动.19. 普通话普及扶贫攻坚;20. “一带一路语言服务;21. 其他。以上范围仅供参考,论文题目自拟。

三、论文参评具体事项和要求

1. 参评论文内容需紧扣语言文字及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艺术化、科学化,立足解决具体问题。观点鲜明,内容积极,言之有物,有个人独到见解。

2. 课题单位的参评论文,需在首页左上方注明课题名称。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

3.作者需提交论文打印稿1份,参评论文应为原创,评审将对参评论文进行查重,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本次论文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4.省语协将于20191231日前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水平,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对特别优秀论文,协会将采取推荐国家语委评奖,推荐相关刊物发表或结集出版等方式以资奖励。

5. 长沙市直各学校及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研究工作,积极发动,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研究,认真组稿,确保此通知转达到各级学校、院系。请各单位负责同志于20191115日前将参评论文纸质稿和参评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送交至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长沙教育学院相容楼305)联系人:贾林芝,联系电话:17673110092),同时须将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和论文电子稿发至邮箱:646113062@qq.com

附件:1. 参评论文格式要求

2. 参评论文汇总表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

                            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