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2018年文明创建项目第四季度重点任务清单

  • 文明校园|2018-11-29
  • 作者:校办公室

  • 阅读量:2128

分享
长沙市教育局文明创建办公室发文(2018.10.18)  湖南师大二附中文明创建办公室制定(2018.10.19)
序号 工作重点 工作标准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
1 落实全市移风易俗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情况 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长文明委〔2018〕25号
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每月28日前报送移风易俗情况统计表. 1.加强对学校等公共区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控;2.加强对教师(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日常教育和引导;3.通过家长会、家校通等方式把移风易俗教育活动从学校向家庭延伸 12月31日前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民办学校)
机关党委
每月28日前报统计表
2 开展“亮牌子、树形象、展风采”活动及履职尽责、扶贫帮困工作 认真组织、有序开展、有部署、有活动、有记录
长教通〔2018〕81号
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
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12月31日前 各级文明单位
机关党委
 
3 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 重阳”活动 按国检要求有活动记录、2张图片 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活动 10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4 开展“名师经典进基层”市民学习活动 按要求落实
长文明委〔2016〕14号
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
宣传教育活动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市民学校
(道德讲堂)
5 大力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自身修养、重社会责任、树良好形象活动 按国检要求有活动记录、2张图片 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
宣传教育活动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6 按步骤推进好“文明排队礼让”市民素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按照“文明排队礼让”市民素质提升行动2018年度推进方案(长文明委〔2017〕37号)
,重点是:文明排队礼让在车站地铁、在学校社区、在窗口单位、在文明单位和党政机关、在景点商场、在医院场馆六大主题活动。长教通〔2018〕1号;长文明办联〔2018〕9号)
每月1、11、2、22日开展排队礼让主题志愿服务引导活动;要完善排队礼让设施、加强排队礼让引导、增加排队礼让提示、强化排队礼让宣传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机关党委
 
7 各级各类先进典型推荐和推评工作 按通知的要求,推荐每月的“中国好人”“湖南好人”和第四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及“感动中国之感动湖南”人物推荐 组织宣传发动到位,培育出更多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典型,使长沙的好人和先进典型层出不穷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8 进行湖南省长沙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使用培训 对志愿者管理员进行湖南省长沙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的使用培训,使他们知晓懂得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按要求将全市注册志愿者导入到与全国民政的志愿注册系统连通的湖南志愿者注册系统,实现全国志愿者注册纳入全国管理系统中,使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指标要求 组织培训到位、效果明显,注册志愿者任务达标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各单位
11月1日前完成志愿者信息采集报送
9 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长文明委〔2017〕29号
长文明委〔2018〕20号
《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办法的通知》(文明委2018〕2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管理办法及测评细则>的通知》(湘文明委[2017]13号)等
提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说明报告、印证图片等 11月18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全市各学校
区县(市)教育局要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常态开展,同时做好各级文明校园的推荐工作
10 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8年版)
《长沙市教育局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和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社会文化环境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实施方案》(长教通〔2018〕21号)
提供开展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说明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全市各学校
市少年宫
市心辅中心(教科院)
区县(市)教育局要及时督促、检查,协调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11 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 《关于开展长沙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演活动暨2017-2018年度优秀文化志愿服务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长文明委〔2018〕19号 组织好学校少年宫成果展演工作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要组织节目、作品参加全市成果展演
12 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8年版)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13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开展公益广告清理规范整治行动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规范整治行动做到:1、抓好所发布公益广告的清理规范整治;2、报送自查自纠专报;3、迅速整改存在问题;4、常态保持发布水平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14 文明创建宣传 配合各级媒体做好排队礼让、移风易俗、文明单位巡礼等文明创建宣传工作 根据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做好新闻素材提供、采访配合等相关工作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15 督查问效 督查要点 组织重点督查,推动对《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中有关禁止性条款的宣传,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主题宣传活动。 12月31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
 
16 问题督办 督查要点 对领导批示、市民投诉和督查发现、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督办,促进认真整改落实 12月31日前  
17 工作总结 《关于转发<长沙市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教通〔2018〕16号)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学校文明创建常态工作台账》等
报送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11月18日前 各区县(市)教育局
局属二级机构
全市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