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二附中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 通知公告|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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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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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级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长沙市教育局发《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及近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4月2日(星期六)按照周一课表正常上课。
二、具体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发《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及近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清明节假期,长沙城区以外的寄宿学生一律不得离校,家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学生不离校。市内非封控区、管控区寄宿学生返家,需按学校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规划返家方式,确保回家安全。请广大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防疫指引。
2.清明假期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门、少活动、不聚集,出门办事仅限于两点一线,不在外逗留。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离长的,必须报学校防疫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原因及外出地点。
3.师生员工要积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并引导家属强化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出行途中、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人员聚集等暴露环境下都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
4.假期期间学校实行封校管理,除文件要求不得离校的留校及寄宿学生外,其余学生不允许进入校园及提前返校。
5.假期后,学生返校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核验无误后方可入校。
6.各年级要妥善安排留校及寄宿学生管理服务,要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并指导学生科学做好学习和生活安排,平稳有序开展寄宿学习生活。要开展师生心理辅导,引导师生做好心理调适,教育师生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7.倡导师生安全文明绿色祭扫方式。清明期间,要遵守防疫规定,提倡网络祭扫、低碳祭扫,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附:2022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安排表
(1)值班人员在放假期间要确保通讯通畅;值班职责:
(2)认真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维持网络、广播、水电等正常运转;
(3)做好安全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
(4)抓好校园封闭管理巡查,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湖南师大二附中 校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