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招聘教职员工通知
- 通知公告|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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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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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6月25日发布的招聘方案,报名至7月3日截止,共有2000余人报名应聘。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现将后续招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7月8日12: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个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二、考核办法
(一)专任教师:笔试(40%)+试教(50%)+面试(10%)
1.笔试时间:7月9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将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
3.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公布:7月9日24:00前,在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网站按科目、考号、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公布结果,并按1: 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名单
5.试教和面试:7月10日8:30开始,先试教后面试,抽签确定顺序,试教提前1小时通知内容,采用片段教学,当场公布成绩
6.综合排序:7月10日18:00在湖南师大二附中网站公布
(二)其他人员:面试(30%)+实践操作(70%)
1.时间:7月10日8:30开始
2.地点:具体地点将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
3.成绩公布:根据综合评分取平均值,当场公布成绩
4.综合排序:7月10日18:00在湖南师大二附中网站公布
(三)证件审核
参加试教、面试的专任教师和参加面试、实践操作的其他人员,将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带至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登记后,留下复印件,原件自行带走。
三、体检与考察
7月15日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将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替补。
四、聘用
7月20日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带身份证、考试文具,并交费用80元人民币。
咨询电话:0731-88996600,88996666(湖南师大二附中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8872206(湖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7月8日12: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个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二、考核办法
(一)专任教师:笔试(40%)+试教(50%)+面试(10%)
1.笔试时间:7月9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将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
3.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公布:7月9日24:00前,在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网站按科目、考号、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公布结果,并按1: 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名单
5.试教和面试:7月10日8:30开始,先试教后面试,抽签确定顺序,试教提前1小时通知内容,采用片段教学,当场公布成绩
6.综合排序:7月10日18:00在湖南师大二附中网站公布
(二)其他人员:面试(30%)+实践操作(70%)
1.时间:7月10日8:30开始
2.地点:具体地点将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
3.成绩公布:根据综合评分取平均值,当场公布成绩
4.综合排序:7月10日18:00在湖南师大二附中网站公布
(三)证件审核
参加试教、面试的专任教师和参加面试、实践操作的其他人员,将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带至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登记后,留下复印件,原件自行带走。
三、体检与考察
7月15日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将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替补。
四、聘用
7月20日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带身份证、考试文具,并交费用80元人民币。
咨询电话:0731-88996600,88996666(湖南师大二附中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8872206(湖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