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三届科研论文评优活动的通知

  • 通知公告|2017-11-28
  • 作者: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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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领我市民办学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坚持科研兴校,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三届科研论文评优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选题:

本次参评论文的选题围绕四个加强:加强民办学校文化建设;加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加强民办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这四个主题。每篇论文限选四个主题中的一个主题进行论述,坚持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和推广价值。

二、 报送办法及要求:

1、此次上报的论文要求教师独立完成,防止网上下载和抄袭(引用文献资料需注明出处,借鉴内容超过1/3的视为抄袭)。以前参评过的论文不予重复参评。对于报送的论文务必盖好学校公章。报送的论文一律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全称、学校所属的区、县(市)及联系方式。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论文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每篇论文必须包括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为3000字左右。

2、市直学校参评的论文于11月底前送(寄)至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邮编:410016,长沙市荷花园恒业路1号市民办教育协会,电话:0731-84724438)

3、各区、县学校参评的论文由所属区、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收集、审核,请民办教育科负责同志于11月底前将论文和目录清单寄(送)至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

三、评审规则及奖励:

1、组成专家组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将综合作品的实用性、理论指导性与学校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按参评论文总数10%、20%、40%分别评出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三届优秀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2、对获奖的优秀论文由市教育局、市民办教育协会统一行文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对获一等奖论文在《长沙市民办教育简讯》上发表,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论文评选。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