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示范寝室”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 青春榜样|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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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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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各班:
寝室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莘莘学子展示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寝室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及心情,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为了将寝室建成整洁、优雅、团结、温馨、文明、进步的生活、学习场所,为了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调动广大同学对寝室内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寝室品位,学生处特在全校开展示范寝室评比活动。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虎
组员:全体班主任和生活辅导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4日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抽查整改(9月26日一9月29日)各班自查整改,学生处从9月26日开始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统一示范寝室标准,我们将对优秀寝室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寝室将提出批评并要求整改。
抽查整改期将按照本次文件中所规定的的评分细则计分。
第二阶段:检查评比(10月7日——10月14日)组织学生处相关教师,对寝室逐一打分,进行评比。
第三阶段:表彰宣传(10月15日——10月17日)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对获奖寝室的集体予以相应的表彰,并拍照制作宣传栏。
四、评选内容:
1、寝室内务纪律(90%):其中9月份日常内务纪律检查占30%;活动时间内抽查整改占30%;集中检查评比占30%。
2、寝室文化建设(10%)
五、评分细则:
(一)寝室内务卫生集中检查标准如下:(出现第五点的情况,一票否决不予参评;总分30分,其中9分为基础分)
(1)、被褥折叠成方块(1'),毛毯放置在棉被之上(1'),枕头放在棉被之侧(1'),各铺位按统一方向放置,棉被等均放置在靠近阳台一侧(1'),被褥、床面清洁整齐无褶皱(1'),床上无床上用品以外的任何物品(1');
(2)、床下保持整洁(1'),鞋子放置整齐,鞋头统一向外(1'),寝室楼梯柜上无任何杂物、干净整洁(1');
(3)、日常用品(衣物、行李、洗漱用品、桶子、卫生工具)要统一放置整齐(1'/项目,总分5分);
(4)、阳台、室内地面干净、无污水、无污物(1'),门口和垃圾桶内无垃圾(1'),门窗干净无灰尘(1')、室内及走廊墙壁无污损(1'),无蜘蛛网(1'),无积灰(1')。
(5)、寝室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物品;
(6)、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不乱贴(1')。
注:日常内务纪律检查以学生处下发的《寝室内务纪律扣分细则汇总》为准,实行扣分制,每周基础分为100分,该项最终得分=[(100-第三周所扣分数)+(100-第四周所扣分数)]×30%。
(二)寝室文化(每个方面1分,总分10分)
1、寝室内有张贴寝室制度、值日表,门上贴有人员名单等;(4')
2、寝室内气氛融洽,布置合理;(2')
3、寝室要有寝室长、室名和寝室座右铭。(4')
(三)寝室纪律(违反2、3、5条,一票否决不予参评;总分25分,其中15分为基础分)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早上要按时起床,晚上要按时熄灯,不做任何影响他人睡眠的事。(5')
2、上课期间不得随便进入寝室,不得随便翻动他人床铺和箱盒及其他生活用品。不得擅自留宿外客,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外宿,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并在班主任或舍长处登记备案方可外宿。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更换灯泡,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严禁在寝室楼焚烧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要服从寝室长、值日老师及学生会检查组同学的管理,不允许不尊重的言行出现,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5')
5、寝室内无抽烟、打牌的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寝室最终得分=寝室内务卫生和纪律集中检查得分×30%+日常内务纪律检查得分×30%+寝室整改期内务卫生和纪律检查得分×30%+寝室文化建设得分×10%
五、表彰标准
1、按总分排名,男生宿舍取前4名、女生宿舍取前3名,授予湖南师大二附中“示范寝室”荣誉称号,给予所在班级评比加15分;
2、按总分排名,男生宿舍取5-8名、女生宿舍取前4-6名,授予湖南师大二附中“文明寝室”称号,给予所在班级评比加10分;
3、活动期间未违反《寝室内务纪律扣分细则汇总》,达到日常寝室检查标准,授予湖南师大二附中“合格寝室”称号,给予所在班级评比加5分。
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