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二附中音乐室管理制度
- 课堂管理|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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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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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2. 一般音乐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3.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各种器材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4.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宽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5.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运、打闹。
6.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7.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岗位奖或按损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湖南师大二附中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