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二附中学生实验守则
- 课堂管理|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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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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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湖南师大二附中
2017年5月